【申请人】广东省中山市某镇某社区社民
【代理律师】李增亮律师
【被申请人】中山市人民政府
【案情简介】
1998年,“**花园”项目占用该市某镇社区集体用地,社民对此多有不满,意见很大,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非法占地情况,相关部门对此也是百般推诿。2013年李增亮律师接受该社区委托,为社民分析案情,对“政”下药,找出根源,在向国土厅申请信息公开后,才得知存在六份占地批复。2014年1月7日李律师以该案所涉批复认定事实、依据及程序违法为由向广东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,要求公开六份批复,并予以撤销。在复议过程中中山市政府自始至终没有提交书面的涉案批复,没有提出有力的反驳意见。
【案件结果】最终广东省人民政府支持了该镇社区社民的诉求,确认该市政府批复违法。